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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国家编制外生化类基础实训室实验管理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1-11-15 返回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国家编制外生化类基础实训室实验管理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专业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学历专业要求: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工安全工程、精细化工、化学、应用化学。                                                           

研究生学历应聘者专业要求: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分析化学。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5)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2月30日前)及以下,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年龄可放宽到40岁及以下。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型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国家编制外生化类基础实训室实验管理员1名。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需《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并附上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学位、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ybzychxy@163.com联系人:李波(1819052288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审查时间、地点以学院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1份(附表1,请下载附件填写后自行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亦可使用电子照片直接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前在学信网确认毕业证、学位证是否备案,若查无信息,需到毕业学校开具学校(院)公章证明);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考生本人“天府通”(“绿码”)截图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6.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技能测试,考试时间:2021年12月3日(暂定,视疫情情况,具体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主要考核面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录取最低成绩出现等同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6)第一次体检费用由学院承担,复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上报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通知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并参与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

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校聘人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学院外聘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8274328;0831-8270048。

附件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1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白底照片)

出生地

民族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

时间

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及专业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是/否)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电子邮箱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时间

报考单位及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联系

电话

个人学习
工作简历

取得何种职(执)业资格或专业证书,有何专长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

所受奖励

情况

所受惩处

情况

考生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

我已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理解其内容,认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负完全责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核结果及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 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及专业一栏,全日制及在职教育分别填写。

2. 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全日制大学经历起填写,时间经历不得中断

3. 报考信息表请双面打印。

 

 

 

附件2

承诺书

名:

身份证号:

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自觉遵守防控疫情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身体健康,近14天无发烧、无干咳等呼吸道症状。

2.本人近14天没有到达过中、高风险疫区,没有接触过中、高风险疫区人员,没有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居住社区无疑似或确诊病例,家人及本人未出国。

3.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外出和工作期间佩戴口罩、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口密集场所、勤洗手、勤换衣、不随地吐痰。

4.主动配合单位、社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烧、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告。

5.如需要进行隔离时,会积极配合。

6.如被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会积极配合治疗和调查。

7.在参加了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后至考试前,不到疫情中、高风险疫区及出国。

8.本人所提供的健康二维码真实有效。

本人承诺在疫情期间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不瞒报、不谎报,对自己承诺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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