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公示 > 正文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国家编制外五粮液技术与食品工程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日期:2021-11-17 返回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编制外五粮液技术与食品工程学院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遵纪守法,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1。

(四)招聘岗位与名额

所属二级学院

岗位名称

招聘名额

条件要求

考试(面试)形式

约定事项

学历(学位)要求

教育形式

专业条件要求

年龄

其他

五粮液技术与食品工程学院

酿酒技术专业、食品生物技术专业或食品检测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全日制

本科: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酿酒工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硕士研究生:发酵工程、酿酒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食品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等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本科学历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中其一:

1.应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职称),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二级)及以上;

2.具有个人专利,并已实现成果转化;

3.具有省“工匠”、省技术能手、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级以上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的取得突出成果企业人才。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6周年。

注:允许2022年7月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12月1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仅采取网上发送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联系人以及咨询电话如下:

招聘岗位

对应二级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

专任教师

五粮液技术与食品学院

陈老师

15111968981

865514126@qq.com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信息表,并附上考生本人的学历学位、身份证等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以学院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1),请下载附件填写后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亦可使用电子照片直接打印);

2.考生本人“天府通”(“绿码”)、行程码 截图;

3.“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试讲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暂定,具体以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录取最低成绩出现等同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上报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通知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并参与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

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校聘人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学院外聘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8274328。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2: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身份证

号码

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专业)

全日制研究毕业院校(专业)

国民教育

毕业院校(专业)

国民教育

毕业院校(专业)

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时间

取得的技术职务(职称)

时间

通信地址

及电子邮箱

联系

电话

报考岗位

(从大

写)

奖惩

情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愿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名:

身份证号:

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自觉遵守防控疫情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身体健康,近14天无发烧、无干咳等呼吸道症状。

2.本人近14天没有到达过中、高风险疫区,没有接触过中、高风险疫区人员,没有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居住社区无疑似或确诊病例,家人及本人未出国。

3.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外出和工作期间佩戴口罩、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口密集场所、勤洗手、勤换衣、不随地吐痰。

4.主动配合单位、社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烧、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告。

5.如需要进行隔离时,会积极配合。

6.如被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会积极配合治疗和调查。

7.在参加了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后至考试前,不到疫情中、高风险疫区及出国。

8.本人所提供的健康二维码、行程码真实有效。

本人承诺在疫情期间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不瞒报、不谎报,对自己承诺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21年  月  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