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科目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考点204次省考考生须知

作者:刘吉星    日期:2020-09-09 返回

 

1.离校考生(专科已毕业、工学交替或其他离校学校考生)返校参加204次省考,须下载《204次省考健康卡》(见附件)并如实填写,凡在参考前14天内有发热症状者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者不得返校参加本次省考;在进入校园时应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者可在校门留观处休息5分钟后重新接受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校园。

2.按学院疫情防控及车辆管理相关规定,离校考生返校参考乘坐车辆不能进入校园,请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到达本考点参加省考。

离校考生可在学生食堂微信支付购买午餐、晚餐;可在A1区教学楼11181120教室休息候考,休息时请按疫情防控要求保持间距,休息室备有桶装水及纸杯,不得将食物带入休息室。

3.参考考生(含离校考生及在校考生)须下载《204次省考健康卡》(见附件)并如实填写,按纸考每科(机考每进入机房一次)将《204次省考健康卡》上交监考员。

4.参考考生在进入考场(纸考在A1区教学楼、机考在A1区实训楼)前,应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者可在留观处休息5分钟后重新接受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

5.参考考生须做好个人疫情防控,随身配备口罩等防疫用品;考生从进入考场到考试结束离开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有异常情况者应及时报告考点负责人。

6.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7.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8.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0.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退场。如因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须征得监考员及考点主考批准,并在退场前将试卷、答题卡如数上交。

11.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试卷及答题纸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不按要求填写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及答题纸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付。

12.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同一种类型、同一颜色字迹的笔答题。

13.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5.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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