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二级学院(部门)职称评审考核推荐组推荐,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实训中心)、科社处、学生处等部门审核,现将2021年申报高级职称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一览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如对其中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和业绩有质疑的,请于2021年12月24日之前实名书面向学院人事教师处、监审处反映。人事教师处电话:8271209,监审处电话:8274328。
附件:2021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和业绩一览表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职改办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