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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国家编制外建筑与环境学院教辅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1-11-30 返回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四川省宜宾市,学院秉持“鼎承大同,钵传天工”的校训,树立“以德为魂、以能为本、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的办学理念。2010年确定为全国100所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之一;2016年通过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2017年立项为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编制外建筑与环境学院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所属二级学院

所属专业

岗位名称

招聘名额

条件要求

备注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条件要求

年龄

其他

建筑与环境学院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教辅人员(建筑专业类实训管理员)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科学历应聘者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消防工程技术、建筑水电技术、建筑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维、建筑水电设备安装与运维、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建筑工程施工、装配式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检测、建筑工程造价、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智能建造技术、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本科学历应聘者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智慧建筑与建造、土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建造、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

研究生学历应聘者专业: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专科:26周岁及以下;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中级职称或建筑类相关资格证书优先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以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遵纪守法,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有较强团队合作意识,以及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协调配合能力、调查科研能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1。

(四)报考者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主要职责

1.在实训中心和所属二级学院(部)的领导下工作。服从学院、教研室及专业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按坐班人员进行管理,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临时离开应说明去向。搞好实训室对学生的定期或全天开放工作。

3.负责实训(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维护、档案管理、场地日常管理、场地安全管理、场地清洁管理、保证仪器清洁完好、负责计算机的软件与硬件安装维护更新,做好服务器网络与软件维护,满足教学的正常需要,做好仪器设备的清查工作。

4.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实训(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实训(实验)场地仪器设备、耗材的申请、领取,协助采购。参与实施实训(实验)场地的建设,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会所管实训仪器的操作。

5.负责实训数据、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存档及保密工作。

6.参与实训室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流程、学生实训守则等制度的制定,参与实训项目的开发。

7.负责管理实训(实验)场地实训项目流程,参与课堂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完成教学实训的准备工作,协助教学辅助工作及一般实训任务, 协助完成各类考试与培训、技能大赛等工作。

8.接受并完成学院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实训管理中心或主管部门的督察、检查和评比工作。

9.承担中国新城建产教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过程严格执行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日-12月8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仅采取网上发送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联系人以及咨询电话如下:

招聘岗位

对应二级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

教辅人员

建筑与环境学院

丁录永

15283635035

447086932@qq.com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信息表,并附上考生本人的学历学位、身份证等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以学院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1),请下载附件填写后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亦可使用电子照片直接打印);

2.考生本人“天府通”(“绿码”)截图;

3.“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录取最低成绩出现等同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6)体检与复检费用由自已承担。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上报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通知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并参与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

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校聘人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学院外聘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8274328;0831-8273621。

附件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2: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身份证

号码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

全日制教育专业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

全日制教育专业

国民教育

毕业院校

国民教育

专业

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通信地址

及电子邮箱

联系

电话

报考岗位及代码

奖惩

情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愿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签名:

附件2. 考生新冠疫情防控诺书

名: 身份证号:

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自觉遵守防控疫情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身体健康,近14天无发烧、无干咳等呼吸道症状。

2.本人近14天没有到达过中、高风险疫区,没有接触过中、高风险疫区人员,没有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居住社区无疑似或确诊病例,家人及本人未出国。

3.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外出和工作期间佩戴口罩、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口密集场所、勤洗手、勤换衣、不随地吐痰。

4.主动配合单位、社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烧、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告。

5.如需要进行隔离时,会积极配合。

6.如被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会积极配合治疗和调查。

7.在参加了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后至考试前,不到疫情中、高风险疫区及出国。

8.本人所提供的健康二维码真实有效。

本人承诺在疫情期间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不瞒报、不谎报,对自己承诺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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