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国家编制外团委干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专业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仅限艺术学、教育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热爱共青团工作,从事共青团工作1年及以上(提供相关的社保证明);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国家编制外团委干事1名。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过程严格执行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9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新村74号宜宾职业技术学院B1区203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90908280(陈老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地点一致。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报名信息表》1份(见附件1),请下载附件填写后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亦可使用电子照片直接打印;
2.考生本人“天府通”(“绿码”)截图;
3.“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试讲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暂定)。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录取最低成绩出现等同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通知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
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校聘人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学院外聘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8274328;0831-8273621。
附件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2: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招聘报名信息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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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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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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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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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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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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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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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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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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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教育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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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教育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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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教育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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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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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及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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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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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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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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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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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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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
本人愿对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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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身份证号:
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自觉遵守防控疫情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身体健康,近14天无发烧、无干咳等呼吸道症状。
2.本人近14天没有到达过中、高风险疫区,没有接触过中、高风险疫区人员,没有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居住社区无疑似或确诊病例,家人及本人未出国。
3.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外出和工作期间佩戴口罩、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口密集场所、勤洗手、勤换衣、不随地吐痰。
4.主动配合单位、社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烧、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告。
5.如需要进行隔离时,会积极配合。
6.如被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会积极配合治疗和调查。
7.在参加了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后至考试前,不到疫情中、高风险疫区及出国。
8.本人所提供的健康二维码真实有效。
本人承诺在疫情期间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不瞒报、不谎报,对自己承诺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