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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相关办理程序
2009-02-19 08:45

一、入学报到及注册程序
1、新生入学到招生就业处登记,并领取报到程序单――→(凭报到程序单上的专业)到计财处交费――→(凭收据和报到程序上的专业)到相关系部报到登记基本情况――→系部汇总分班统计报教务处。
2、在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到计财处交费――→凭交费收据到本系办理预注册手续――→各系部将预注册分班人数统计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认定学生注册并将注册情况报行办。
3、在籍学生缓注册(规定注册时间以后,两周以内有特殊原因办理了请假手续未注册的):本人持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书面情况说明――→系主任审核签字――→学生处处长签署意见――→计财处交费――→到系部办理预注册手续――→各系部于第二周星期六上午将学生注册名单、缓注册手续和预注册分班人数汇总表交教务处注册。
二、转学程序及材料
1、转出:(1)程序  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签署在校表现情况――→教务处核实学籍――→院长审批――→到教务处领取转学审批表(5份)――→院长签字――→本人到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教务处凭省教育厅审批的文件办理学籍。
(2)材料   A、当年本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证明(招就处提供);B、学生录取花名册(招就处提供);C、转出前学校的成绩册(教务处提供)、D、转学审批表
 2、转入:(1)程序  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及原所在学校同意转出的文件――→系主任同意接收――→院长审批(在转学审批表上签字)――→本人到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教务处凭省教育厅审批的文件办理学籍。
(2)材料与转出相同。
3、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由保卫处办理)。
三、转专业程序
学生填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出系主任签署意见――→接收系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长审核――→分管教学院长审批――→教务处行文通知相关部门和本人,办理学籍关系。
四、休学及复学程序
1、休学: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学籍管理中规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家长意见――→系主任核实签署意见――→教务处长签署意见――→分管院长审批――→教务处通知相关部门和本人按离校程序单办理离校手续――→教务处收回完清手续的离校程序单并出具休学证明。
2、复学:学生持复学申请、休学时的离校程序表――→学生处核实休学期间的表现签署意见――→系主任核实签署意见(确定复学班级)――→教务处核实学籍,出具复学通知――→凭复学通知到计财处交费――→凭收据和复学通知到系报到预注册――→由系在学生预注册――→系部汇总后报教务处办理正式注册手续。
五、退学程序
1、劝其退学:由学生所在系或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学院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行办出文并发到相关部门及系――→由学生处和系督促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教务处根据完清手续的离校清单出具相关证明。
2、自动退学: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系主任签署意见――→院长审批――→到教务处领取离校清单――→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完清离校手续到教务处注消学籍。
六、毕业证领取程序
在规定时间内由系教学秘书统一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符合毕业条件(有正式学籍、品德合格证、学习合格证、职业资格合格证、完清手续的离校程序单)的学生毕业证,学生完清手续后到本人所在系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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