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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校园网的建设和利用,确保校园网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加速校内外、国内外信息的交流,更好地为全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特制定我院校园网的使用与安全管理条例。
1.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Internet、CERNET和校园网的有关规定和协议。
2.用户不得在网上传播和主动收阅反动、黄色淫秽及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3.用户不得在网上进行各种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用户资格,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用户在网上进行一切活动所引起的纠纷及法律问题,由用户全面负责。
5.凡需往校园网网站上上传信息、个人主页者,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6.用户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7.个人上网账号仅只限于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和转让,违者将取消其上网资格。
8.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窃用他人IP地址上网或私开邮箱,一经发现确认,将取消其一个月的入网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长期取消其开户上网资格,并报有关安全部门进行处理。
9.学院师生若发现有利用校园网发布任何反动、淫秽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或从事非法活动者,应立即向网管中心或学院领导举报。一经查实,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永久取消其上网资格,并报有关安全部门进行处理。
10.为确保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与安全,不得在网络上传播任何有害软件或攻击网络上的其它任何主机或设备,引起网络异常.无法运行或安全问题,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人有关责任,并对引起的损失进行赔偿。
11.用户使用的计算机应主动安装杀病毒软件,并作好防攻击措施,以保证网络的畅通及数据的安全。
12.为确保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及安全,信息中心有权对节点机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
图书信息中心
二○○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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